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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加紧制定一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总体指导意见,而监管部门也明确表示,违规的项目必须停止建设或生产,必要时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这充分表明了政府和有关部门抑制产能过剩的态度和决心。单从经济结构来说,过剩的、落后的产能需要淘汰,但对于产能问题,不应舍本逐末、过分依赖政府力量,而必须让市场充分展开,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综观各市场经济国家,产能过剩无疑是一种常态,在已走出短缺经济的我国同样如此。产能过剩本与市场息息相关,主要源于市场信号失灵,行业及企业未能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导致盲目投资。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由于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平衡,出现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不可避免。政府对此进行宏观调控、淘汰过剩产能虽然具有一定的目标合理性,但如果过分利用行政手段,则其手段的合理性就值得商榷。因为不恰当的行政权力对于市场来说,无疑是一种强大的削弱力量,与市场效率存在显著的此消彼长关系,甚至会导致腐败等问题。而且,若由国企兼并导致大规模的“国进民退”,结果必得不偿失。同时,政府遏制产能,也可能导致实体经济中的资金流入房地产和股市,造成资产价格泡沫。再者,行政手段并不总是有效的,例如钢铁、水泥行业虽在2006年就已被列入调控对象,但到目前两者总产能已分别增长至7亿吨和27亿吨,而市场需求仅仅为5亿吨和16亿吨。
从市场的角度看,似乎不能为了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就假节能、环保等之名,钳制正在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节能、环保、质量、安全固然非常重要,但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健康的市场环境更加重要。落后、过剩产能必将遭受淘汰,但应该由“看不见的手”去淘汰,这是尊重市场、巩固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成果的正确选择。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殷醒民曾指出,过去10年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正是市场竞争、而不是限制产能的结果。当汽车生产能力已经达到1500万辆而实际产出为1200万辆时,仍有新企业不断进入汽车工业,这样就促使所有企业专注于技术水平的提升和生产成本的节约,产业整体竞争力由此不断提升。可见,市场经济不仅会自动淘汰过剩产能,还可以激发企业潜能而提高研发和运营效率,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在市场经济语境下,政府不应直接、而应引导市场去淘汰落后产能。政府抑制产能只能是经济发展过程某一阶段的权宜之法,而完善市场机制、真正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高市场的自生能力和自组织能力,才是政府要考虑的最主要问题。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建立技术标准、环保标准促进研发和技术改造。当然,标准虽很重要,但不能过高、不可超前,只能循序渐进、逐步提升,既要为现有企业结构升级提供压力,也要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空间。在现阶段,虽然不能做到彻底的“进入无壁垒”和“退出无障碍”,但必须鼓励各类企业进入它们认为具有市场机会的产业,甚至是被认为产能过剩的产业。另一方面,政府要做的,就是清除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削弱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干预投资和经济增长的能力,遏制地方间的恶性投资竞争,改革财税体制和官员政绩评价体系,提倡追求绿色GDP,引导地方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布局。再一方面,必须引导市场竞争,完善竞争环境,不断确立和巩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
风物长宜放眼量。必须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产能问题。落后产能不能成为先进产能,但可以成为先进产能的推动力,成为节能、环保等技术的助推器;今天的落后过剩产能,在经历产业周期之后,也可能成为满足市场需求的重要力量,而不恰当的遏制则可能导致未来的产能缺口。先进产能固然重要,但产能的问题毕竟会永远存在,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自我调整的不间断之路,而绝不是一蹴而就的短期行为,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是一个可持续发展过程。(谭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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