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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开征风资源税
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您了解,增值税税制转型后,各地对此的反映是怎么样的?
赵逵:很多地方领导向我反映,《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他们将风电作拉动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倾全力招商引资,跟踪服务,寄予厚望,结果税制一改,让他们大为失望。那些风能资源好的地方,多数偏远落后,资源匮乏,经济不发达,尤其需要税源。
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辉腾锡勒风电场为例,该风电场是我国建场较早、规模最大的风电场。到2005年累计装机6.85万Kw,当年缴税686.9万元,旗财政分得113.68万元;到2009年底累计装机108.5万Kw,并网85.8万Kw,其中33.55万Kw属税改前装机并网,当年缴税3420.66万元,旗财政分得564.41万元。与2005年相比,装机(并网)增长13倍,税收仅长了4.9倍。由此可见,这个问题受到地方政府的普遍关注,不无道理。
中国证券报记者:那么如何调动地方开发风电的积极性呢?您对此有哪些建议?
赵逵:我的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点:一是风电应比照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政策,开征风资源税或风资源补偿费;二是风资源税或资源补偿费征收比例以3%-4%为宜,且全部留给县级财政;三是为不加重风电企业的负担,若开征风资源税或资源费,应该适当上调风电上网电价,特别是我国风电碳交易在联合国受挫后,风电碳交易的收益已不可靠,况且就目前内蒙古西部地区0.51元的电价而言,原本就是个鸡肋价。(记者 王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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