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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利用“加强险”:
废料处理警惕老化
核能利用的安全性之一还在于核废料的处理。目前,大部分处理手段是将核废料进行固化后,暂存在核电厂内的废物库中,经过5~10年后运往国家规划的放射性废物库贮存或处理。但是据有关媒体报道,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找到安全、永久处理高放射性核废料的办法。中国政府虽然一贯重视核安全问题,迄今为止也没有出现过任何重大的核事故,但是针对核废料的处理手段依旧有待完善。西北、华南已建好的处置场,主要用于存放低、中放射性核废料,高放射性核废料暂时还没有处置场,只能玻璃固化后,深埋在地下暂时存放,目前,位于西北的高放射性核废料处置场仍在建设中。
中国作为一个核电事业刚刚起步的国家,设备老化问题还没有出现。而在日本,日益老化的核反应堆安全问题将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日本全国共有52个用于发电的核反应堆,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运转超过25年。目前全世界的核电站重使用的都是碳素钢管,其管壁经腐蚀容易变薄众所周知,比如,核反应堆涡轮机房中泄漏蒸气的配水管道本来管壁厚度为1厘米,经过长年的腐蚀很容易出现破洞。这就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
很多专家呼吁,应该提高警惕应对设备老化问题,确保核电设备在寿命期限内运行。此外,积极推进核电建设,保证核电安全,还会面临铀资源的保障能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问题。在建设核电项目前一定要多方面、多环节考虑,避免因核事故对社会和经济造成影响。
中国核电“体制险”:
监督制度正确认识
中国作为核能大国之一,在全球核安全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隋总严肃地指出:“我国对核电安全非常重视,自始至终建设核电站都是一种国家行为。”
在我国国家核安全局的严格监管下,浙江秦山核电基地、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厂、江苏田湾核电厂的11台核电机组,多年来一直保持安全、正常运行,未发生危及公众和环境安全的放射性事件。按照我国核能发展规划,中国至少还要新建30座核电站,到2020年,核电的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届时,这个缺油少气的国家每100度电中大约就有5度来自核能。
我国核电的安全运行与国家一系列监督制度、法规标准的严格把关是分不开的。在中国,所有的核电建设项目均由国务院核准。核电建设项目在报送国务院核准前,建设单位首先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核安全局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以及选址阶段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文件;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实施严格分阶段安全许可制度(包括厂址批复、建造许可证、首次装料批准书、运行许可证、退役批准书)、全过程现场监督和环境监测等制度所依据的核安全法规标准,已完全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国家级核安全研究机构的一位专家介绍,常规电力生产所产生的很多污染,在核电这里是没有的。只要能保证核电的安全,控制住核辐射的影响,核电就是安全、清洁的能源。
针对核电安全问题,相关专家同时强调,关于核与辐射安全,公众要正确认识,走出“恐核”阴影,只有公众接受了核与辐射的安全要求,才能接受核能和核技术应用,才有利于健康运行的核电实现自身的价值。 (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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