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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积上历史尘埃的“旧闻”,似乎就是灾难和污染的代名词,使很多人“谈核色变”。
2008年6月15日,日本7.2级地震,导致福岛核电站反应堆少量放射性冷却水泄露;
同年7月8日,法国最重要的核电站之一特里卡斯坦核中心,发生含有微量未浓缩铀的液体泄漏事件,大约3万升含铀液体流入当地两条河流。
接连两次核事件,虽然未对生命安全与核电站外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但是同样笼罩了切尔诺贝利事故的阴影,核电站安全问题再次引发世界公众的关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核电总工程师隋永滨对此发表了看法:“事实表明,大部分国家将会别无选择地发展核能。但是一定要加强核电安全的防范力度。核电发展水平的提高就取决于核电安全性的提高。”而确保核电安全的前提就是要严格按照标准、法规进行核电项目的选址、设计、运行……,否则核电安全无从谈起。
项目初期“双保险”:
择优选址高效抗震
核电项目与其他常规电力生产项目相比,最先考虑的就是地震带来的影响。所以对核电厂址条件的要求非常严格,绝对不能是地震带。虽然核电设备都具有抗震能力,但是随着设备运行时间的延长,因地震造成核事故的频率会逐渐增加。
比如日本,它就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家,而核电占日本总发电量的三分之一。而“核水”泄漏事件在日本乃至全世界引发关于核电安全的新一轮争议。有评论指出,这次事故对于核电站所在的当地居民来说,除了余震、滑坡、缺水断电等地震带来的危险和不便外,他们又多了一层对核泄漏潜在威胁的担忧。
基于选址这一理由,我国在核电项目厂址选择上更应谨慎。大部分核电站在选址时,都必须进行实地勘测,保证100~150年不会发生7.0级以上的大地震。隋总向记者透露,四川、湖南、湖北、江西、重庆、广西等省份都曾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建设核电站的要求,但是经过“5・12汶川”地震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于四川的申请肯定会慎重考虑。
核电站的厂址除了选择地壳稳定的地方,沿海也是择优选择的条件。这样可以解决冷却水的问题。冷却水在核电运行中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据获悉,1978年,美国三里岛压水堆核电站出现的大事故,就是由于反应堆失去冷却水,部分核燃料熔化,有少量放射性物质从第三道屏障――反应堆压力容器逸出。因此,一定要保证有充足的冷却水。
选择地壳结构稳固且临近水源的地方建设核电站,就等于给核电站上了“单保险”,而核电设备的抗震能力就相当于核电站的又一道保险,更是不容忽视。
据了解,除了地质条件选择之外,整个核电设备中的的每一个部件,从设计、制造再到安装前的每一道工序,都必须考虑其抗震能力,每一个设备部件都要达到高于抗震实验的标准。如果因设备体积、重量的原因,无法进行抗震试验的,都要严格进行应力分析。选择地壳结构稳固且临近水源的地方建设核电站,等于给核电站上了“单保险”,而核电设备的抗震能力,就相当于核电站的又一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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