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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
据了解,《通知》要求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市场需求,严格限制出口。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资源、环境及生态成本,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
此外,在经济手段上,有关部门将对落后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扩大差别电价执行范围,强化差别电价执行力度;还将研究对落后产能实行差别水价、差别天然气等措施。《通知》表示,将研究开征环境税等措施,研制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发展;研究实行必要的税收政策促进落后产能退出。《通知》还明确,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和使用。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通知》要求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可暂停该地区项目环评、核准和审批,实行“区域限批”措施。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有关部门应不予办理产品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吊销。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对不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撤销的企业,工商限期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电力供应企业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对落后产能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持续,结构调整需求十分迫切。在新的形势下,巩固重点产业回升势头十分重要,同时更要优化产业布局,做好有序转移,疏导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兼并重组,加强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技术改造,研究建立促进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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