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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
进一步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能源法》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修改和审议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审议和《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工作。积极推进《电力法》、《煤炭法》的修订。抓紧起草国家石油储备、天然气开发利用、核电管理、水电开发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能源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逐步把各项能源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能源问题研究。当前,能源发展中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体制机制、扩大能源国际合作、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研究。要动员全行业力量,开展重大能源问题研究,建立能源政策研究支撑体系,组织优秀研究成果评奖,召开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座谈会,活跃学术气氛。
(十)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完善能源经济运行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监测和旬度、月度、季度分析。紧密跟踪世界能源发展动态,加强对国际能源形势的分析预测。建立健全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增强能源应急保障能力。(1)扩大石油储备规模,全面开工建设国家石油储备二期项目,增加国家储备,发展民间储备,把防止石油供应中断能力提高到更高水平。(2)加快天然气储气库建设,强化天然气管网体系,做好应对冬季天然气供求紧张的各项准备。(3)加强电网安全建设,提高安全意识和调度水平,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电网抗灾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和抢险设施储备,把严重自然灾害对电网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4)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能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的能源供求紧张和中断。
能源工作涉及范围广。做好能源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2010年,我们要继续加强同有关部门在能源外交、体制改革、科技进步、资源整合、安全生产、节能提效、新能源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希望有关部门继续给予我们大力指导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我国能源科学发展,共同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共同打造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源基础保障。
2010年能源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关键在人。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在应对各种挑战中提高能源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培训,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的基础知识,掌握能源科学技术发展变革的方向和最新动态,了解世界主要能源生产国、消费国的基本国情和能源政策动向。要根据工作岗位不同,加强针对性学习培训,把学习理论与做好能源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推出各项决策的必经程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倾听一线同志的声音,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鲜活材料。通过调查研究,确保各项政策尽量符合实际,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三是加强探索创新。当前能源领域还存在着不少影响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同时还有一些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往往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对待这些问题,必须要有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办法。解决问题,要一抓到底,不畏困难,务求实效。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好、运用好、协调好各方面做好能源工作的积极因素。加强与财政、经贸、科技、环保、价格、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电力监管等部门的协调,主动沟通情况,相互配合做好工作。加强能源主管部门上下级之间,能源主管部门与能源企业、行业协会、科研咨询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行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战斗力。
能源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好2010年的能源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任务,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张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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